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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6-07-21   来源:太原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并政办发〔2006]48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优化劳动
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开展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
实施方案
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中小企业局、太原市总工会、太原市工商业联合会、太原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目前,我市正深入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优化劳动保障环境是我市环境创新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涉及千家万户。为创造劳动者自主择业、用人单位自觉录用备案、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和谐环境,现制定我市开展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宗旨,紧紧围绕我市“环境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平等竞争、互利双底、诚实守信、合谐稳定的劳动保障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服务,促进《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太原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等一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基本形成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和运用法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等省城职业中介行为更加规范,非法职介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解决就业准入、招聘录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录用备案率、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畅通劳动保障监察、劳
动争议仲裁及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渠道,集中处理一批严重侵犯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促进我市环境创新、诚信建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三、工作步骤
    活动从2006年6月20开始至9月底结束,集中100天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3日)
    1,加强组织领导。市及各县(市、区)成立开展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领导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加强对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2,搞好摸底工作。市、区劳动保障、中小企业、工商联及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密切配合,基本摸清辖区范围内?备案数、参加和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数、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数及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大会动员,利用新闻媒体发布通告、采取新闻对话、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氛围,面向社会充分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向属地所属企业及各类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太原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培训和再动员工作,奠定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基础。在活动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一律悬挂“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横幅。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教育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经办单位要结合业务制作宣传版面进行宣传。
    (二)集中服务阶段<7月4日至9月8日)
    1、组织工作力量。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形式,工作重心在各县(市、区)。市和各县(市、区)要全力做好组织工作,劳动保障系统要集中力量按管辖和业务分工,依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会、乡镇街道和社区的作用,根据摸底情况,有重点地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
    2、突出服务重点。这次活动面向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要对象是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煤矿、餐饮等商贸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优化服务方式。采取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办法,主动上门“七送,’(送劳动保障政策、劳动合同签订、录用备案手续、社会保险登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维权保障措施等)。通过现场办公,现场调研,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最终实现服务从优、收费从低(按下限收取)、办事从快的基本要求。
    (三)检查落实阶段<9月11日至9月22日)
    1,各县(市、区)对前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组织“回头看”。看管理制度是否长效,看服务形式是否多样有效,看落实政策是否经常持续,看人民群众是否高兴满意,看用人单位是否心悦诚服,拾遗补漏,完善提高。
    2、市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领导组下设各工作小组采取听(听汇报)、走(走访有关人员)、查(查资料)、看(看现场)等方法,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和抽查,及时进行指导,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3,各级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领导组适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25日至9月29日)
    各县(市、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措施,把双服务活动日常化、经常化。按市统一要求,于9月29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优化劳动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在10月份召开全市活动总结大会。
    四、服务标准
    (一)帮助用人单位与职工完善劳动合同。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总结。提供签订、鉴证、咨询、完善等服务。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按时签订,重点是落实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公有制(含国有控股企业)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备案率达100%;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备案率达90%以上。
    (二)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工资支付制度。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节假日工资支付规定》,依法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巩固在建设领域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成果,向煤炭、餐饮等使用农民工较多行业推广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办法。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三)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重点是为非公有制用人单??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疗等社会保险费工作。凡工商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参保率达100%;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大幅提高。
    (四)帮助用人单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强化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新增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帮助用人单位制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各项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各级领导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要设立两部专用电话,1部举报、投诉电话,1部监督、咨询服务电话,并报市优化劳动保障环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要依法受理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或个人关于优化劳动保障环境方面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并认真组织专人查处、落实和咨询解答。
    (二)建立联系和通报制度。市和各县(市、区)要定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部署管辖范围内的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各县(市、区)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将辖范围内的工作进展情况逐周统计汇总,于每周一上午10时前将上周情况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汇报(首次上报时间:2006年7月17日上午10时前)。市领导组办公室将以简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度、动态等情况。
    (三)建立督查制度。各级领导组要加强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市领导组办公室各专门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进行抽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四)建立问责制度。市和各县(市、区)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按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统一要求,实行问责制度。对在本次活动中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得力、督查不及时、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太原市创优政务环境行为规范奖惩办法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太原市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建生(副市长)
    副组长:杨志凌(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志隆(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长择(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杨北龙(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海元(市工商联副会长)
            秦文泰(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办公室主任:韩志隆(兼)。
    根据优化劳动保障环境工作重点,领导组办公室下设就业准入指导、录用备案指导、劳动用工指导、社会保险指导、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等六个专门工作小组。
    各级劳动保障、中小企业、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要在本级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业务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积极开展工作。
    附件:l.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表
         2.优化劳动保障环境百日双服务活动劳动用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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