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经过评估下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合格办学单位,特此通告。

太原市民办驾驶员培训学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