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标准等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结存等运营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季度、年终审核以及奖惩兑现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转信外地就诊的审核工作;负责大额医疗费用动付的审核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非国工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证放);落实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的待遇政策;承担市医疗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